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

自己人

本來想在別的地方寫不過有其他更多的考量,還是在自己的地方寫比較好。


以下是完全個人記事,內容或許會引起不安,請慎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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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們愛,因為上帝先愛我們。」(約翰一書4章19節)
HOCC出櫃了。
雖然其實none of my business, 不過各種原因下,我真心的很激動也很感動。

我喜歡她好多好多年了,從光明會還未出現她的歌迷會還是叫光榮之家的時候。我喜歡長髮背心牛仔褲的她,覺得當時的她很漂亮,也許因為嗅到同類的氣味。

我一直不相信她是同性戀。
但我每一次戀愛分手感情關係大起大跌都有一首她的歌陪伴。去她的演唱會,你會發現歌迷大比數是甚麼人。於是慢慢地,竟然害怕起她的聲音。她像代表著我同性戀者身份的那一塊,害怕去面對,害怕去承認。

因緣巧合之下, 上個月我向家人出櫃了.
過程非常的輕鬆簡單, 聽我親口說出來心裡確實有沒有難過我是不知道, 但媽媽說她早就知道了.
接下來的一個月, 日子一樣的過, 倒是10幾年來我心裡的一塊石終於都放下了.
原來一直不肯面對的最大的障礙是我自己.
我一直認為知識學養興趣>工作>家庭>愛情, 一直認為我的性取向只是在我排第4位的那檔事的一個小部分, 一直認為這不關乎我的能力我的學養, 所以根本無需提及. 現在我還是這樣想, 可是, 也許是真正的放下了, 現在真正的覺得既然無關乎我自己的本質, 說出來也無甚不可.

對別人來說, 出櫃也許只是一句句子, 也許只需要話幾分鐘, 可是背後需要很多的勇氣.
需要勇氣, 因為世界不能理解.
世間對LGBT社群有很多的誤解, 因為不懂所以害怕, 因為不懂所以覺得不能接受.
(直朋友10個有9個問過我的問題是"女同志怎樣做愛"; 剩下的1個自以為知道而確實他腦中想的是錯的)
我們沒有要社會變得和我們一樣, 只是希望社會知道我們存在, 我們跟大家一樣是人, 挪開跟其他人一樣的性取向, 我們的能力智慧跟別人沒有不一樣, 就正如左撇子一樣, 不是病, 不是罪, 不是怪, 只是一種不一樣的行為模式. 我無意去辯解同性戀是不是天生這種沒有答案的事, 即使是後天的選擇, 為甚麼只是小部分的與大眾行為模式有所不同, 我們就要失去大部分影響我們人生的人權呢?
很多人認為香港是一個很安全很開放的地方, 同志根本沒有受到歧視. 你覺得同志沒有受到歧視的話, 那是因為你冷漠. 不單單是兜口兜面打你罵你才算歧視, 更重要的是思想上的不能容納, 因誤解排他的視而不見或藐視.
也許理解才是消除歧視的方法. 可是歧視的視而不見又會令人頑固地拒絕理解.

HOCC的出櫃令我非常激動, 因為她的話跟我這陣子明白到的事情不謀而合.
對比偷偷摸摸擔驚受怕, 原來所有事都承認都打開來說, 會是這麼輕鬆.
抽起對方的性徵, 兩顆心能互相吸引, 才是最重要的.
我是小眾, 但如果要我為了輕鬆主流放棄我的生命我的感情, (俗稱拗直)對不起我沒這麼偉大.
原來到現在我才真正面對自己身上的這一小塊. 我到現在終於完全明白, 我與你無不同.
希望總有一天, 在這個社區, LGBT不再用來帶給大家獵奇的偷窺慾, 酷兒不再是奇珍異獸.
當你知道誰誰誰是酷兒, 你的反應會是"So?"

非常, 非常感謝我的母親; 還有我另一半的父母親.
你們對我的愛, 我一輩子都不能回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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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:
HOCC GOOBLOG- OUT
RTHK性向節目-自己人 (關於HOCC出櫃及反性傾向歧視法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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